首页 工作动态 招生信息 考试信息 学籍管理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致全市初三年级教师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6/28 7:53:22

致全市初三年级教师的一封信


全市初三年级教师:

缤纷仲夏季、桃李芬芳时。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近年来,我市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凝聚了您们辛勤的汗水。市教育局向辛勤耕耘在教学一线的广大初三年级教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又到初三学生毕业季,初三学生将迎来人生第一次重要的选择。个别学托、学贩通过教师向学生与家长虚假宣传中职学校招生信息,甚至用金钱、实物拉拢、腐蚀初中学校教师,严重干扰学生的选择,侵害学生利益。少数初三教师经不住诱惑,成了学托、学贩的代言人、站台人,严重损害我市教育形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权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的通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发了《2020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中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下行为均视为违反招生禁令:

①初中生源学校教职工接受中职学校委托,为中职学校招生。

②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向高中阶段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③初中生源学校代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押金或学费。

④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替代、干预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或选择就读学校。

⑤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对经市教育局批准具备跨县(市)招生资格的高中阶段学校实行生源封锁。

⑥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扣留或未按时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发的《2020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和《2020年衡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南》。

⑦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未按要求及时张贴中职招生相关宣传资料,未引导有就读中职学校意愿的初三学生及家长登录湖南省中职阳光招生网站。

⑧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放任未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外市(州)高中阶段学校进入初中学校招生宣传。

市教育局对违反上述禁令,参与违规招生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希望全市初三教师筑牢师德师风防线,担当立德树人使命,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初三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2020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等宣传资料发放和组织中考网上志愿填报等工作,在初三学生人生第一次重要选择时刻,不缺位、不越位地帮助学生选择正确的求学之路,为发展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主办单位:衡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